我剛開始愛 上人的法,我都會看書,買一本又一本,我看了16本之後,有一天坐在公車上,就想說我來想想看,我背了多少 上人的法,很可怕,書本一蓋起來,一句也想不起來,那時候就想怎麼會呢?我看了這麼多,我這麼愛,卻一句也想不起來,那時候覺得很可怕,我往生的時候怎麼辦?我腦中一句法也沒有,那時候自己很害怕,結果去臺北分會的時候就聽到 上人開示:「你如果只聽我的法、只看我的書,就像銀行的行員,收人家的存款,替人家數鈔票,數完了這個錢是誰的?是別人的,不是你的。」
我才想說,原來我看書,就是銀行的行員,數的是別人的鈔票,錢永遠是別人的,不是我的;存款也是別人的,不是我的。
上人說你要來做慈濟事,這個法才會變成你的,我又很受用了,我很感恩我聽到這句話,所以我就開始很認真做慈濟,那個時候做一點就悟一點,覺得慈濟到處都是法,就是你願意、你想要,你就可以得到,你不想要,就什麼也得不到,就是去得很多煩惱和人事是非回家。
所以我是做得很開心,那時候從早到晚都是眉開眼笑,心裡就是充滿法喜,那個時候才懂什麼叫法喜,不然以前聽人家講法喜,法喜是什麼我也不懂,我只知道我很歡喜,上人說那個歡喜不會褪色,就叫做法喜,原來我得到的是法喜,很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