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華經》共28品,以傳統經典的區分而言,第一品為序分,第二品至第十七品的前半為正宗分,第十七品的後半至第二十八品為流通分。此外,在《禮拜法華經序》的偈誦中,有提到「本跡開二門」,祖師大德又將《法華經》分成「跡門」與「本門」兩大部分。前十四品為「跡門」,說明佛與法,如何方便權巧的化現,因應眾生根器有大小乘之分,也說佛有成佛、涅槃的時間。後十四品為「本門」,則指出佛與法的本來面目:一切眾生、一切佛法,只有一味,即是真如味;只有一門,就是佛門;只有一相,就是實相;並且佛不是在我們所知的兩千五百多年前才成佛,早在無量無數劫前,就已成佛,同時也說佛是久遠的,涅槃只是爲度眾生的方便示現。
《法華經》內容提及七個生動的譬喻,解釋眾生與佛及法,三者之間的關係,是為著名的「法華七喻」。在這些譬喻中,數度以父與子的關係,作為故事的基石,實有極其重要的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