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.08.01.為協助災害救助及落實濟急救難之目的,成立「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急難救助隊」,並制定組織規程,全省分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,主要成員以男眾(慈誠隊)為主,必須通過急難救助培訓考核;女眾亦可入隊,但必須具合格救生員及救護員資格者。該規程制定發佈後,開放全省志工報名。
1998.11.23慈濟北區急難救助隊成立,每個月的集訓,不僅學習專業技術、鍛鍊體能,更要守住慈濟十戒。 上人給予急難救助隊的責任為「守護生命、守護健康、守護愛」,災難時盡心盡力付出,平安時精勤修心,提升自己的修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