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9年間, 上人正式於慈濟委員聯誼會中,提出要在花蓮建設大型綜合醫院。陳姓委員等人當天代表北區參加會議,聽到此事感動萬分,陳姓委員立即於返北前,捐出第一筆響應建院善款五千元。1980年1月,為籌建醫院,慈濟依法向政府申請設立財團法人基金會,省府通過頒給立案證書,成為臺灣第一個冠上「佛教」的財團法人。這一年,菩提樹雜誌有一位澳門的讀者,為響應籌建慈濟醫院,捐款港幣十萬元,振奮了慈濟人心。然而尋覓建地的過程,卻是相當艱辛。